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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2024年第1号
2024-02-27
索引号11620000013897232J/2024-00125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文日期2024-02-27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文件编号2024年第1号税种分类个人所得税
政策法律法规通告(规范性文件)征收管理
税收工作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税务干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2024年第1号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2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

收件人:姚建纲,0931-883315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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